新冠肺炎|两人违反14日强制检疫令 各被判监21日及四周

撰文: 陈家怡
出版:更新:

两人因分别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即强制在居所检疫14日,今日(15日)于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即时监禁四星期及21日。

一名24岁女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必须在酒店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检疫令届满前,她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4月16日离开检疫地点。她被控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第8(1)及8(5)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四星期。第599C章规定由内地、澳门或台湾返港,必须强制检疫。

另一宗个案,一名39岁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他同样在检疫令届满前,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3月19日及20日离开检疫地点。他被控两项违反《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第8(1)及8(5)条,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各被判处即时监禁21日,同期执行。第599E章则指明在外国返港,必须强制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