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 罗冠聪张昆阳不在港未上庭 控方求禁24被告出境被拒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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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四31周年,支联会首次遭警方禁止在维园举行集会。当晚前往悼念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等13人早前被票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警方其后再出传票,除了加控罪名外,另再向13人提告。案件今(15日)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处理,罗冠聪及张昆阳未有现身。控方指两人早前已离境,望法庭禁止其余24名被告离港,遭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拒绝。案件应控方要求,押后至下月15日再讯,以待控方准备把一共39张传票转介至区域法院。

证被告曾收传票方可发拘捕令

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指,入境处记录显示罗冠聪及张昆阳分别已于6月27日及8月14日离港,希望法庭发出拘捕令。裁判官透露相关传票于8月6日发出,并指控方须先证明被告收过传票、得悉要上庭,才可作拘捕令。控方闻言表示留待日后处理。

控方反对被告离港

惟控方其后又以罗冠聪及张昆阳潜逃为由,反对其余被告离港。裁判官就指出,罗冠聪出境时,控方仍未出传票;控方则回应被告于6月4日已犯案,惹起旁听者不满。对于裁判官询问有无证据指两人明知有案在身但不应讯,控方坦言“我哋冇直接证据”,只能作出推论。他随后补充,警方在出传票当晚曾致电通知张昆阳。

早前已提堂的13名被告: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秘书蔡耀昌及常委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和梁锦威、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工党主席郭永健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他们同被控于6月4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外的喷水池,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

除了黎智英外,其余12人均被加控同日在维园与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另再被加控同日同地举行一个未经批准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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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被控的13人: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何秀兰、民主党杨森、胡志伟、支联会梁国华、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前香港众志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观塘区议员梁凯晴、荃湾区议员岑敖晖、前记者何桂蓝及前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发言人张昆阳,则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案件编号:ESS13460-3、13518-26、WKS8788-812、WKS93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