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冲突3男认暴动 示威者围殴警员 一警助同僚被打至多处骨折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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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4日沙田爆发警民冲突,3名男子涉在新城市广场1期涉袭击警员,事后被捕。他们今(4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共2项暴动罪,案情透露一名31岁警员为协助同袍而被示威围殴,并被打至多处骨折,需接受两次手术。惟他的左眼至今仍有阴影和重影,鼻骨倾斜,事后转做文书工作。律师求情指被告受现场气氛影响,失去判断力,亦与他们平常的表现不符。法官把判刑押后至9月18日,并为案中只得17岁的被告索取教导所报告。

三名被告分别为侍应梁柏添(24岁)、保安员龚志远(51岁)及李姓男学生(17岁)。庭上透露,首被告于2016年曾因运毒罪,被判监42个月。另外两名被告,则没有案底。所有被告同承认1项暴动罪,而首、次被告另承认多1项暴动罪。

案发当晚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发生激烈警民冲突。(资料图片)

有人在地板洒液令警员跌倒

案情指,于2019年7月14日晚上9时许,便衣警员张历恒和郭兆恒,以及一众警员被调派进入新城市广场。当一众警员进入商场时,被大量示威者袭击,有人将液体洒在地板,令军装警员跌到,亦有人在高处向警员投掷雨伞及水樽。此混乱间,一众警员分散在商场3楼一带。

17岁被告用伞击张多于20次

张目睹一名同袍被袭,遂上前协助,但在398号舖外遭到至少20名示威者包围,并遭拳打脚踢,及用雨伞和硬物袭击。他被袭约1分钟,直至其他警员前往营救。

期间,首被告和第三被告用雨伞袭击张,而第三被告用雨伞捅和击打张多于20次,首被告另脚踢张。次被告则向一名营救的警员掷雨伞,但对方躲开,未被掷中。

郭从扶手电梯跌下首次被告再施袭

郭尝试由扶手电梯往4楼,协助被袭的警员,但他被人从后推倒,从扶手电梯跌了下来。包括首次被告的示威者,向跌在地上的郭袭击,而次被告更用雨伞刺向郭至少5次。整个袭击为时约1分钟,直至有记者上前保护郭。三名被告事后被捕,警诫下保持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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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视野有重影鼻骨倾斜

张被袭后,鼻、左眼框周边、左眼底部和内侧壁有骨折,左眼有血肿。他事后后接受治疗,于同年7月19日出院,并获241天病假。张于同年8月和12月接受两次手术,惟他的左眼视野继续受到障碍,有阴影和重影,会导致痛楚和头晕,需定期使用眼药水和服食止痛药物。此外,他的鼻骨倾斜。

张事后转做文书工作

张获病假至本年3月,之后做处理文书的工作。惟他于本年6月,因左眼框发炎而再获病假。

郭的头皮有裂伤,需缝三针,身体另有擦伤和瘀伤。他亦于同年7月19日出院,并获42天病假。郭之后恢复正常工作。

求情称受在场人士影响失判断力

辩方求情时指,案发的暴动非长时间和大规模,又指案件对多方而言,都是悲剧。而次被告的律师指,次被告当日原是参加和平游行,而犯案时与其本身性格不符。

而第三被告的律师指,第三被告在案发时首次遇到此时情况,现时其他人士在叫喊,而他受到影响,失去判断力,终以身试法。

案件编号:DCCC 81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