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讲师元旦游行藏弩及尖木棒 官不相信是教具 裁罪成囚1年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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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学客席讲师岑嘉林,在元旦游行日被截查时发现他带备自制弩及尖木棒,从而被控藏有攻击性武器等罪,他早前解释是用作教童军小朋友的教材,无遗意留在背包,案件今(27日)在东区法院裁决,裁判官郑纪航不接纳其解释,更指该些尖木棒容易刺伤人,并不适合用作教具,裁定被告两罪罪成,又指被告可用弩箭在暗处伤人,使人心生恐惧,判他入狱1年。

被告岑嘉林,37岁,现于生物科技公司作研发工作,他在教大为特殊教育与辅导学系的客席讲师。他被裁定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一项有意图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控罪指他在今年1月1日,在湾仔胡忠大厦管有一把自制弩及20尖木棒,另在其黄大仙住所管有两把弩及4支箭。

被告岑嘉林自辩称他是童军副团长,被搜出的弩是童军的教学工具。(周芷晴摄)

尖木棒容易伤人不合当教具

郑官在裁决时指,被告在湾仔被截查时被搜出背包内有十多件物品,其中尖木棒容刺伤人,亦容易断开,损耗性高,不能循环再作,并不适合当教具,不接纳被告声称是童军教具的说法。

被告自辩时曾声称原想轻装游行,未有留意把工具留在背包,惟郑官指被告当日被搜出的物品达10多件,有一定重量,故认为被告一直深知背包内有该些物品,而被告背包内并有护目镜、猪嘴、护膝及等手套等装备,并有一盒口罩,被告曾称该盒口罩用来防疫,但郑官指当时香港并未受新冠肺炎的影响,认为其说法不能尽信。

被告有能力把用具发挥最大效能

郑官又称,涉案的弩本质上并非攻击性武器,但他参考过警方用涉案弩及尖木棒所作的测试片段,见其射程可达5米外的靶上,被告是这些用具的制造者,又是经验丰富的童军领袖,认为他有能力把武器发挥至最大效能,准绳度亦能高于常人。

至于在被告家中搜出的弩箭,郑官推论被告有意图用在日后的示威活动中使用,故裁定被告两罪均成立。

被告有1个博士及3硕士学位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父母均为文盲并成长于穷困环境,他一直努力读书,除考获博士学位外,亦有3个硕士学位,一直关心弱势社群,亦长年参与童军的义务工作。

案件编号:ESCC 2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