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阁4名地产代理涉收贿、诈骗佣金 涉款达5.6万元 遭廉署起诉

撰文: 邝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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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嘉阁地产一名前经理及2名现职地产代理,涉嫌在5宗物业交易中,串谋诈骗公司从而取得佣金,涉款8,200元至5.6万元,涉嫌触犯串谋欺诈罪名,今日(25日)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诉。
另外,该名前经理与另一名地产代理,涉嫌从一名利嘉阁顾客接受佣金2.3万元,作为协助出售两个物业的诱因或报酬,被控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利嘉阁4名地产代理涉收贿或诈骗佣金,遭廉署起诉。(资料图片)

57岁的被告张延生于案发时为利嘉阁位于元朗一间分行的经理,另外3名被告周晓莹(35岁)、蓝丽香(34岁)及罗珏漳(34岁)为地产代理,受张延生监督,负责促成物业交易。利嘉阁的职员会为每宗交易制备一份成交报告,列明交易的详细资料。

廉署指,三项欺诈罪名指张延生、周晓莹及蓝丽香涉嫌于2018年3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一同串谋欺诈利嘉阁,不诚实地讹称如三份成交报告所述,蓝丽香有权获得三个元朗物业的租赁交易佣金的80%至95%作为营业额,从而导致利嘉阁给予蓝丽香佣金共逾8,200元。

另外两项欺诈罪名指,上述三人涉嫌于同年3月2日至8月17日期间,一同串谋欺诈利嘉阁,不诚实地讹称如两份成交报告所述,蓝丽香有权获得另外两个元朗物业的买卖交易佣金的70%至100%作为营业额,从而导致利嘉阁给予蓝丽香共约5.6万元佣金。

张延生及罗珏漳则涉嫌于同年3月18日至7月4日期间,一同串谋使罗珏漳从一名利嘉阁顾客接受佣金2.3万元,作为协助出售上述两个位元朗物业中其中一个的诱因或报酬。

各被告将于本周四(27日)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