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检冒牌HPV疫苗 申诉署将调查监管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疫苗机制
卫生署、海关去年于联合行动发现有医务中心涉嫌提供冒牌九价子宫颈癌疫苗,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20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政府现行监管本港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疫苗机制有否可改善之处。公署会向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署及海关进行调查,赵慧贤称希望藉主动调查,探讨进一步改善机制的方法,并加强公众对政府监管工作的认识。
申诉专员公署表示,卫生署与海关在去年7月,于联合行动发现有医务中心,涉嫌提供冒牌九价子宫颈癌疫苗。检获的样本经化验后证实不含子宫颈癌疫苗成分,所含是常见于生理盐水中的钠和氯,结果又显示样本或受微生物污染,对接种者或带来风险。同期,公署亦接获有关水货或冒牌九价子宫颈癌疫苗投诉,留意到事件被传媒广泛报道。
公署续指,疫苗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定义的“药剂制品”,须符合《药剂业及毒药规例》所订的安全及质素标准,并经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批准注册,方可在香港销售或分发。持牌药物批发商若采购、进口或销售疫苗,亦须遵循管理局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所制订的《批发商牌照持有人执业守则》行事,疫苗的进出口受《进出口条例》规管,批发商须就每宗疫苗的进口向卫生署申请许可证。现时,卫生署的药物办公室及海关分别负责《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及《进出口条例》的执法工作。
公署初步查讯显示,去年于本港出现怀疑水货/冒牌九价子宫颈癌疫苗,主因是市场对该疫苗需求量大但供应有限,以致有不法分子将平行进口,或冒牌疫苗提供予私营医疗机构,强调当局知悉情况后已按既定机制跟进,并加强了监管措施,是次主动调查旨在探究现行监管机制成效,及有否可改善之处。公署会向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署及海关进行调查。
申诉专员赵慧贤指,疫苗是直接注入人体的药物,品质安全至关重要,若市面出现不合规格甚至假冒的疫苗,会危害市民健康,故政府须做好把关工作,希望藉今次主动调查,探讨进一步改善现行监管机制的方法,以及加强公众对政府监管工作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