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二人限聚令、禁晚市堂食、强制戴口罩等措施延至下周二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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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稍缓和,连续8日少于100宗,至今累计确诊个案达4,149宗。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今日表示,现时确诊数字“缓慢地下降”,很大机会是未找到全部隐形传播者,暂时见不到有空间放宽限聚令。
政府晚上宣布,延续现行已实施的社交距离措施,原定明晚(11日)午夜后届满的三大防疫限制,即二人限聚令、晚市禁堂食、强制戴口罩,生效期将再延长一周至下周二(18日)。

二人限聚令、晚市禁堂食生效期周二届满。(资料图片 / 梁鹏威摄)

政府今日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宪,以延续现行已实施的社交距离措施。上述指示及指明将由8月12日零时零分起生效,为期七天,直至8月18日。

延续措施包括:食肆每天下午6时起至翌日早上4时59分,禁止晚市堂食;餐饮处所内的顾客数目,在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该处所通常座位数目的一半,并不得有多于二人同坐一桌;餐桌之间至少有1.5米距离,或设有隔板作出有效分隔;要求所有第599F章下附表所列处所停止营业。食肆亦需尽量安排单向座椅、避免面对面的接触,和不安排搭台服务等。

违反规定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必须停止营业的表所列处所

(a) 游戏机中心;
(b) 浴室;
(c) 健身中心;
(d) 游乐场所;
(e) 公众娱乐场所;
(f) 设置(或拟设置)供租用举行社交聚会的处所(一般称为派对房间);
(g) 美容院;
(h) 通常供人饮酒,以及跳舞或作其他娱乐的、营业至深夜的场所(一般称为夜店或夜总会);
(i) 卡拉OK场所;
(j) 麻将天九耍乐处所;
(k) 按摩院(豁免者除外,见附件三);
(l) 体育处所;及
(m) 泳池。

防疫措施也包括禁止在公众地方进行二人以上的群组聚集。违例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参加受禁群组聚集的人,可被定额罚款2,000元。

此外,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身处公共交通工具上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或进入或身处公众地方(不论室内或室外)时,须一直佩戴口罩。任何人违反有关条文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第二级罚款(5,000元);获授权公职人员可向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发出罚款通知书,定额罚款为2,000元。

政府:四成感染源头不明  仍有大爆发风险

政府解释,尽管过去一星期本港每天新增确诊个案宗数稍为回落,但整体数字仍然处于高位,死亡率亦持续攀升,当中约40%本地个案的源头不明,显示社区有持续的隐形传播链,仍有相当高大规模爆发的风险。然而,整体市面仍有大量人流,周末室内户外公众地方人多聚集,市民抗疫疲劳明显。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及卫生专家的意见,新型冠状病毒在未有有效疗法及疫苗前将不会消失,故政府需要把防控疫情和管理感染的工作纳入成为社会日常运作的新常态。鉴于疫情持续严峻,政府认为有需要延续相关的社交距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