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从记协记者证到媒体具知名度 警连番收紧传媒定义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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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今早(10日)以涉嫌违犯《港区国安法》被捕,警方旋即出动约200警力,突击搜查将军澳苹果日报大楼。警方高调搜查传媒机构引起各界关注,本港及海外多间传媒机构赶至采访,不过,警方在现场划设两个采访区,由警员自行拣选部份传媒到有利位置采访,声称会以本地知名度、规模较大及过往没阻碍警方执法等原则,包括香港电台、立场新闻、美联社等一度不获安排,被质疑自行为传媒两字作出新定义。
经历过去一年社会事件,警方与传媒关系急转直下,对传媒机构的定义逐渐收窄,由以往指示记者须穿黄色背心采访,今年年初起主动截查,要求出示记者证以证身份,部份更要展示记协记者证,到最近更要求记者提供所属商业机构登记,甚至即场致电上司证实是受薪员工。

【黎智英被捕】8月10日,警方将多间传媒排于苹果大楼之外。(罗君豪摄)
警队传媒联络队女警员向现场传媒表示,会拣选传媒进入采访区。(香港电台画面截图)

位于将军工业邨的苹果日报大楼,今早有大批传媒到场采访,警方在现场用封锁线划设两个采访区,一个位于大楼车闸,一个在大楼对出较远位置,约中午12时许,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在车闸受访,不少传媒在表明代表机构后都无法进入采访区,当中包括香港电台、立场新闻、美联社、法新社及路透社等。

原则:规模比较大,无威胁前线安全

一名警队传媒联络队女警员在现场解释,由于车闸位置空间有限,警方拣选传媒进入采访区的原则,是视乎本地知名度、规模比较大,以及在过往警方行动中没有造成阻碍,或者威胁前线人员安全,至于为何有相关机构一度不获安排进入采访区,则没有详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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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媒学生记者须出示商业登记

自去年本港爆发反修例风波后,记协不断收到传媒机构反映,在采访过程中遭到警员阻挠,而警方过往的执法行动,对传媒及记者的定义变得模糊,难以掌握。警方今年初开始,会在示威现场拉起封锁线,逐一截查记者身份,起初以有否穿黄色背心区分是否记者,近月起除了要求记者展示身份证及记者证,部份网媒及学生记者会被要求出示记协证。

至上月7.21元朗事件一周年,警方于元朗YOHO MALL截查超过150名穿反光衣人士,警方以非受薪、无商业登记及非政府认可等理由,指多名网媒及学生记者并非获豁免人士,以违反限聚令票控罚款2,000元。

曾要求记者致电上司证身份

日前(8日)大批传媒在将军澳尚德采访“悼念周梓乐”活动期间,立场新闻一名摄影记者声称,在警方截查时已出示记者证和身份证,仍被要求证明是“受薪员工”,指示他致电上司证实记者身份。

元朗7.21一周年游行。(余俊亮摄)

《警察通例》列明传媒定义

根据《警察通例》第39章警察与市民和传播媒介的关系,“传媒代表”包括持有报馆、通讯社、电视台及电台所发出的身分证明文件;香港记者协会会员证或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会员证的记者、摄影师及电视台工作人员,现场警员须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尽量配合传媒工作;以及不应妨碍传媒的摄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