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勒死外孙囚5年 官指被告患病刑责仍高 女儿未助母亦有责任
有抑郁症的外婆多年间,独力为女儿照顾6岁外孙仔,惟她怀疑孙仔患有精神病,担心他日后无法生活。她两年前与孙仔到数码港游玩后,与他租住湾仔一间酒店,并在房间内用背包带勒死对方。外婆原被控谋杀罪,惟陪审团未能达成大比数有效裁决。控方经考虑后,接受被告承认误杀罪,案件今(31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狱5年。法官形容本案是一宗悲剧事件,令一名快乐、活泼的6岁男童丧生,即使被告患有中度至严重抑郁,但她在事件中的刑责仍属高。被告女儿亦有撰信称原谅被告,惟法官指其女儿明知母亲要做三份工作兼为她带孩子,仍没有协助,认为她亦有责任。
迷信及压力等至精神失调
法官杜丽冰判刑时引述女被告简桂芳(55岁)的精神科报告指,被告在1993年已就精神问题求医,当时她被诊断出有短暂的精神失调,但有关问题是基于她的性格、迷信及压力。她当时出现自杀及他杀的念头,并想与患哮喘的女儿同归于尽,她此后一直需要服用抗抑郁药物,以及要定期覆诊。
人格障碍以极端方式处理问题
报告亦解释,本案的情况与当年的情况相似,被告这次是因认为外孙并非正常的儿童,再加上被告患人格障碍、多以极端的方式处理问题、对于道德及法律有不寻常的看法,她在短时间内出现他杀的念头,终引发本案。报告认为她不需住院式治疗,但仍要继续接受门诊治疗。
官指事主正常活泼
法官杜丽冰指,虽然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撰写的求情信提及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在港面对的问题,但杜官称事主并非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而是一个正常、活泼、快乐的6岁孩子。虽然事主会“坐唔定”、跳上跳下,但这些情况很常见,即使一个成年人也会觉得难以应付被告的问题,更何况一个6岁儿童。
关心判刑多于对外孙的悔意
杜官称,被告无疑很爱护外孙,亦是一个关怀备至的外祖母。不过,被告的大女曾表示,被告在审讯期间不想搬离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但解散陪审团后却不想再住小榄治疗中心,比起关心外孙或表达悔意,被告更关心其判刑。
认为被告非一时冲动
杜官认为,被告事发时剪断背包带,但却未有即时下手,而是趁事主睡著后才下手,认为她非一时冲动,而是有计划行事,故此以7年半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到她认罪,于是判她囚5年。
指被告幼女未协助母亲也有责任
另外,辩方求情时曾指事主母亲,即被告的幼女,已撰信表示原谅被告,但杜官称她不会因此而动容,反指事主母亲也有责任,她明知被告要做3份工养外孙,但仍没为被告提供协助。
接纳被告因精神问题误杀郑
女被告简桂芳,55岁,兼职清洁工人。她原被控于2018年3月18日,在香港谋杀外孙郑霆轩,惟陪审团商议约11小时后,未能达成大比数有效裁决,法官遂解散陪审团。控方考虑后,接纳她承认误杀罪。法官裁定因被告精神问题而误杀郑。
被告在审讯自辩时透露其坎坷身世:儿子夭折、丈夫沉迷赌博和有外遇,最终离家。而患有抑郁症的被告,曾不止一次自杀,但最终获救。
郑升小学被告感照顾压力
而次女诞下郑后,和男友分手。被告自郑1岁起,便独力照顾他。惟被告指郑顽皮,曾向同事透露外孙升小学后对照顾感压力。她偕男友于案发前一天,和郑饮茶。三人之后到数码港玩,惟被告和郑之后未有返家,入住湾仔一酒店,而被告最终在房内杀死郑。
她在自辩时强调,在脑海中浮现郑有精神病的想法,担心他日后无法生活,最终用背包带勒死他。
案件编号:HCCC2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