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新民主同盟拟入禀 司法覆核特首司法覆核

撰文: 何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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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日前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容许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重新宣誓的决定,被质疑是“行政干预立法”。
新民主同盟成员古俊轩今日(25日)申请紧急法援,冀及时入禀法庭,就“行政长官司法覆核立法会主席决定”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判定特首作为司法覆核申请人是越权及不合宪。

新民主同盟成员古俊轩(左二)申请紧急法援,冀入禀法庭申请司法覆核。(何宛儿摄)

新民主同盟谭凯邦表示,《基本法》订明行政长官可对立法会采取的行动“极之有限”,仅包括当行政当局和立法机关在通过重大法案或财政预算案有严重对立时,可解散立法会。

他批评,梁振英以特首身分动用公帑,司法覆核梁君彦的决定是破坏三权分立,担心先例一开,特首可任意干预立法会运作,故希望透过司法覆核剔除特首作为司法覆核申请人,介入立法会主席决定。他补充,《立法会条例》第542章73条指,仅律政司有权以丧失议员资格为理由,针对任何人提出法律程序。

若法援拒批将放弃入禀

古俊轩指,司法覆核的讼费高昂,故他昨日已向法律援助署申请紧急法援,若申请不成功,他不会入禀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