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公路大桥承建商及顾问 被政府指疏忽及要求赔偿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去年被揭发有外置钢缆折断的深港西部通道桥,最近出现民事诉讼,政府昨日(29日)入禀高等法院,指深圳湾公路大桥(又称深港西部通道)的承建商和顾问公司疏忽,令政府一方损失,向涉及6间公司索偿。

原告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6名被告:金门建筑有限公司、Skanska International Civil Engineering AB、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门-Skanska-中铁大桥局联营、奥雅纳工程顾问和威胜利香港有限公司。

入禀状指,首4名被告为深港西部通道香港段的承建商,第5被告为顾问公司,第6被告为专门分判商。原告指,因被告违反责任和疏忽,招致原告损失,因此入禀向被告索偿。

根据资料,路政署去年发现,深港西部通道桥内一条外置钢缆折断。

案件编号:HCA125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