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屋邨建筑组件尚含石棉 房委会:释出空气可能性非常低

撰文: 黎梓纬
出版:更新:
房委会指1984年前落成的公共屋邨,或含石棉组件。(资料图片)

房屋署早前委任石棉顾问,巡查旧型公屋含石棉的建筑组件,结果显示大部分组件的状况基本上良好。有小部分组件因与水泥等物料混合,房委会指释出石棉纤维于空气中的可能性非常低。

巡查的结果亦显示,有小部分组件需要跟进,房屋署在征询环保署及劳工处就处理含石棉建筑制品的方法后,该跟进工作亦已相继完成。

石棉建筑组件​涉17个屋邨

现时有21个有含石棉建筑制品的公屋,当中17个屋邨的含石棉建筑组件位处公众较易接近的地方。房委会委聘顾问巡查,发现兴华(二)邨的七座楼宇、葵盛西邨的四座楼宇及渔湾邨的四座楼宇,有含石棉建筑制品的楼梯及电梯大堂通花砖。虽然部分通花砖有轻微缺陷,但空气样本属正常,故不需作跟进工程。

至于兴华(二)邨的2,009个单位及石篱中转房屋的1,143个单位中,则发现已被密封露台通花砖含石棉制品。巡查后两条邨共有七个住宅单位的包封有缺陷须跟进。部分单位租户在涉事通花砖上装有杂物架、挂钩及钉等,惟当局收集的空气样本属正常。房委会指将在每个有关的屋邨委派屋宇保养测量师担任“石棉经理”,并在每半年一次的状况巡查中加入室内检查等。

除非被锯开或打碎始有可能释出

房屋署回应时指现仍剩下小量的含石棉建筑制品,主要存在于旧型屋邨住宅单位内已被密封的露台通花砖、楼梯及电梯大堂通花砖,以及烟囱。署方亦表示该批含石棉建筑制品当中有水泥、批荡或沥青等用料黏合着,释出石棉纤维于空气中的可能性非常低,除非被锯开或打碎,否则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房委会指,在察觉石棉物料对健康有威胁之前,建筑业界非常普遍应用该物料。虽然已于1984年后停止使用含石棉建筑制品,但在此年份或之前建造的旧型公屋邨,有部分可能曾采用含石棉建筑制品。

房委会指自1988年起,已建立全面管制含石棉建筑制品的措施,亦联同环保署及劳工处,共同制定屋邨的石棉管制策略。两部门亦会就消减石棉的策略、接收和审议含石棉建筑制品的资料数据,及检讨含石棉建筑制品的移除程序,向房屋署提供意见。另外,房署委聘专业顾问公司,为屋邨进行全面检讨及勘察,亦将相关的资讯以小册子及网页提供予公众参阅。署方亦有备存旧型屋邨含石棉建筑制品的记录,定期进行监测及状况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