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车房爆炸案|技工涉令石油气泄漏 被控3项误杀罪开审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黄大仙环凤街车房5年前发生爆炸,事件中3人死亡,多人受伤,当时涉在车房内维修的士的技工,被控3项误杀罪,他否认指控,案件今(9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控方的开案陈辞指,技工当时打算更换的士油缸中的油泵,期间却令石油气泄漏,气体积聚在车房内,刚巧有电风扇跌落维修槽,引起火花发生爆炸,车房东主、的士司机及隔邻玻璃店女东主当场死亡,女店主尸体更被烧焦。

被告黎骏豪(37岁)被控于2015年4月26日在黄大仙环凤街一车房,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胡汉伟、陈锦波及伍霭霞,胡为涉案车房的东主,陈为肇事的士的早更司机,伍为附近玻璃店的女东主。

的士维修前入满石油汽

控方开案陈词指,胡在涉事地点经营车行及车房,提供出租的士、维修、保养等服务,被告为车房的维修工人。事发当日,陈驾驶的士时察觉行车不顺,而且表板亮起警示灯,有关警示灯显示车辆燃料系统出现问题,陈于是将的士驶到车房维修,维修前他到油站将油缸入满石油气。被告曾登上的士进行检查,被告更将的士驶到车房一段时间以作测试。

被告黎骏豪被控3项误杀罪,他在事件中亦有35%皮肤被烧伤。(李慧娜摄)

维修时气缸排气口微微打开

控方指,被告事发前在陈及胡的协助下,拆除的士油缸,以更换油泵。被告当时曾将石油气缸180度反转,令气缸活门向上,因他只将气缸排气口微微打开,所以令限流阀无法启动,无法阻止石油气泄漏,而油缸在爆炸前只剩3分1石油气。

风扇掉下引起火花发生爆炸

控方续指,当时车房卷闸拉落了大半,由于石油气比空气重,石油气于是积聚在车房内,相信车房内的电风扇在期间跌落维修槽,引起火花,终发生爆炸。控方称,石油气缸需要由持牌人士拆除,或在其监督下进行,维修油泵亦然,而有关工序需要在机电工程署的工场内进行,现场3人并没相关牌照。

虽然被告曾在2012年至2013年修读石油气车辆维修课程,但他在燃料供应系统实习中不合格,所以无法取得有关牌照,但他仍拥有燃油维修系统知识。

3名事主均当场死亡

控方表示,救护到场后,发现胡头骨爆裂,溢出脑浆,当场死亡;陈被发现时已没生命迹象,送院后证实不治;伍在爆炸时正在其玻璃店中休息,店舖受到爆炸波及,伍的丈夫在爆炸后返回店,当时已起火,由于受杂物所挡,他无法救出妻子,后来消防员发现伍时,她已被烧焦。

被告三成半皮肤被烧伤

控方指爆炸引起巨大震荡,现场至少传出2次以上的爆炸声,亦波及附近的大厦、车房及护老院,事件中另有7人受伤。控方称被告也在事件中严重受伤,双方承认事实显示他全身约35%被烧伤,要进行多次手术,更因出现幻觉要求诊精神科,他留医9个月才能出院。

事主陈锦波妻子高小燕称当日早上陈仍载她往派女儿的喜帖。(李慧娜摄)

的士司机早上载妻派喜帖

其中一名事主陈锦波的妻子高小燕称,事发时女儿即将出嫁,当日早上陈驾驶的士接载她派喜帖,陈曾在车上问她:“觉唔觉架车少少窒?”高指自己感觉不到,但看到司机位闪起黄灯,陈入油并送她回家后,将的士送往维修。

案件编号:HCCC21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