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两男认毁天后站设施押后判 合共须赔港铁逾4万元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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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5日港岛各区示威演变成严重冲突,三名廿多岁的青年涉嫌在天后站内损坏售票机和增值机,并在投币口涂上胶水;三人其后经过已损坏的闸机,3人今(6日)在东区法院认罪,其中两名被告需各赔偿港铁22014元,并押后至7月20日判刑,只一名只涉逃票的被告,则被判罚款500元和1000元堂费。

三名被告:李学文(23岁,医疗器材维修员);许嘉乔(22岁,大专学生)和陈永锵(22岁,大学生)。三名被告分别被控一项进入及乘坐交通工具而没有缴付车资罪;首、次被告另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指二人在天后站内不当地触摸、使用、搞弄、损坏或以其他方式干扰于铁路处所任何部份使用的三台售票机及一台八达通增值机;三人今承认所有控罪。

用扳手击打售票机及增值机

案情指,案发当日晚上7时左右,两名铁路特别队警员巡经天后站内,发现三名被告正在站内的售票机设施附近商讨,其后首被告用扳手击打售票机和增值机的屏幕,而次被告则将胶水涂抹在机上的投币处上。三名被告其后一同经过损坏的闸机并乘车至九龙湾下车时被捕。

首被告在疫情中坚守岗位

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师求情时指,被告现时与母亲同住,母亲因工伤而行动不便,需要被告照顾;首被告对将家人牵涉入本案中深感后悔,幸得家人原谅,支持他重新振作。

辩方又指,被告于玛嘉烈医院任医疗器材维修员,在肺炎疫情中坚守岗位,与前线医护人员一同在处理感染病人的大楼里当值,确保各样仪器正常运作,若法庭能给予被告一次机会,让他善用其所长贡献社会,对社会而言相信会比判处被告监禁更为有益。

次被告指事件无人伤亡

次被告的代表律师亦补充指,两名被告深感后悔,并愿赔偿港铁共4万多元的维修费,加上事件无人命伤亡,求法庭轻判。

裁判官将案押后至7月20日,为首、次两名被告索取背景、社会服务令和劳教所报告;至于仅被控套票的第三被告,则需缴付500元罚款和1000元堂费。

案件编号:ESCC29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