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区议员办事处作罢工罢课票站 民政局:开支不获发还

撰文: 黄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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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预料于短期内公布细节,有跨界别工会及中学生组织发起周六(20日)就反对港版国安法的罢工罢课公投。民政事务局周五(19日)晚上发声明指,就有报道指有区议员的办事处周六将会作为有关的投票站,重申维护国家主权等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要求;而《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体系并没有“公投”制度,所谓“公投”既无宪制基础,亦无法律效力。当局又指,区议员如以营运开支偿还款额及其他实报实销的津贴,须确保办事处是用于执行区议会职务。若办事处用于执行与区议会无关的职务,如将议员办事处作为上述活动的投票站,有关开支将不会获得发还。

周六的公投有至少30个工会参与,根据相关工会Facebook专页中所列出的票站资料,屯门区议员卢俊宇、葵青区议员郭子健、荃湾区议员谭凯邦等的办事处亦是票站之一。

民政事务局周五回应有关议员办事处用作“罢工罢课公投”投票站时指,政府重申国家安全事务属中央事权。港区国家安全立法不但不会削弱“一国两制”,反而是巩固了“一国两制”,有利于保持社会安全稳定,确保香港成为更安全、更稳定的城市。另外,当局又称《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体系并没有“公投”制度,所谓“公投”既无宪制基础,亦无法律效力。

当局又引述《区议员及区议会辖下委员会成员操守指引》一般准则第1至3条中指,区议员不应做出任何危及或损害其个人诚信、公正、客观判断力或履行职务的能力的事情;区议员行事的方式,不应使其处境可能有负市民对区议员在一般应有的行为准则方面的期望;以及区议员应确保其行为不会令区议会的信誉受损。

此外,当局又称区议员如以营运开支偿还款额及其他实报实销的津贴/开支偿还款额支付办事处的运作开支,须确保办事处是用于执行区议会职务。倘若议员办事处用于执行与区议会无关的职务,如将议员办事处作为上述活动的投票站,有关的开支将不会获得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