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中年汉违检疫令、连续两天外出 遇警巡食肆 判囚六周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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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港府规定,除获豁免人士外,所有抵港人士皆须接受强制检疫14天。卫生署公布,警方在3月28日接报到沙田沙角商场食肆处理案件时,发现一名违犯检疫令的56岁男子。该男子今日(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两项控罪罪成,即时监禁六星期。
卫生署表示,警方在3月28日接报到沙田沙角商场一间食肆处理案件时,发现一名56岁男子,在检疫令未届满前,无合理辩解或授权下离开检疫地点。而其后警方调查发现,该男子在3月27日亦曾离开检疫地点。据知,该男子持有香港身份证,他在3月26日回港,报称3月27日曾外出用膳。
该男子被控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两项罪成,即时监禁六星期。
卫生署强调,政府对违反检疫令的人绝不容忍,提醒受强制检疫人士应遵守法定要求,接受14天强制检疫,否则署方会严肃跟进,而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一般而言,若有人违犯强制检疫要求,将被送往检疫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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