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7爆炸】被指以储值额退款 代理澄清可退支票予零售商

撰文: 鲁嘉裕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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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Galaxy Note 7手机全球回收,有香港代理商被指以累积储蓄金额退款予零售商。(余睿菁摄)

继三星于本周二(11日)公布全球停售及停用Galaxy Note 7,香港三星亦于周三(12日)公布退款及换机安排,然而早前有报导指代理商要求零售商以Credit Note,即代理商非直接退款给零售商,而是将金额累积储蓄,下次零售商再向代理商入货时,可以Credit Note抵销金额。《香港01》向香港两间三星手机代理商查询,两代理商均澄清主要以支票形式向零售商退款,并无强制零售商使用Credit Note。

三星手机于香港共有两间代理商,包括勤达国际及Synergy,其中勤达国际代理全港约数百间零售店的三星手机行货,销售经理余子良指,于12日收到三星指示后已即时通知零售商回收及退款事宜,程序为首先零售商向顾客回收手机,由零售商向顾客退款,时间视乎零售商安排;然后零售商会将手机交到代理商,代理商核实手机为其代理行货后,会将款项退还零售商,需时约7个工作天。对于有报道指有代理商只提供Credit Note退款,余子良澄清除非零售商要求使用Credit Note,其公司由最初已列明会以支票退款,暂时亦没有收到零售商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