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接获堕窗举报 承建商被判八个月内禁止验窗 罚款6.4万元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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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早前收到一宗堕窗举报,调查发现承建商时光工程公司未为该窗户检验及修葺。注册承建商纪律委员会对该承建商进行纪律研讯,裁定承建商没有履行或遵守《建筑物条例》,判八个月内禁止进行或监督任何建筑物窗户的检验和修葺,并须支付研讯费用共6.4万元。

强制验窗计划规定楼龄达1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于3层的住用楼宇除外)的业主,如接获屋宇署送达法定通知,须委任一名合资格人士就楼宇的所有窗户进行订明检验。(资料图片)

屋宇署指,时光工程公司于2015年3月向屋宇署提交证明书,指已为旺角登打士广场公用部分6楼升降机大堂一扇窗户完成检验及修葺,而该些窗户在修葺完成后已变得安全。

其后,屋宇署收到一宗与该楼宇有关的堕窗举报,调查发现6楼升降机大堂的一扇窗户曾堕下至街上,而该承建商未为该窗户检验及修葺,因而没有履行或遵守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职责或要求。

注册承建商纪律委员会早前根据《建筑物条例》,完成对强制验窗计划下的合资格小型工程承建商的纪律研讯,裁定时光工程公司没有履行或遵守《建筑物条例》的职责或要求,予以纪律处分。时光工程公司在宪报刊登日起八个月内,被禁止进行或监督任何建筑物窗户的检验和修葺,并须支付纪律委员会及屋宇署共约6.4万元的研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