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丨58岁男子违反检疫令离家 深圳湾口岸被截获 判监4周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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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公布,一名58岁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擅离家中,在深圳湾口岸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今日(8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四星期。
该名58岁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获授权人员许可下,离开其检疫地点,于3月21日在深圳湾管制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4星期。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强制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检疫令的人绝不容忍。
根据《规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内地、澳门及台湾逗留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此外,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由3月19日起,所有从中国以外地区抵港的人士同样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卫生署严正提醒受强制检疫人士应遵守上述法定要求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