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43岁男子脱电子手环离开酒店 被判入狱三周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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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内地工作的43岁台湾男子,与女儿在上月抵港,在接受14天检疫时,他曾脱下电子手环,并离开酒店房间购买饮品。他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今日(2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3星期。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强制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检疫令的人绝不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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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说,该名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中环的指明酒店接受强制检疫14日,但其后警方接报于5月20日到场处理案件时,发现该名男子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获授权人员许可下,离开其检疫地点并脱下电子手环。

政府对入境人士实施强制检疫令,抵港人士需戴上监察手带。(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署方指,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 8(4)及8(5)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三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