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一名广告公司前经理涉嫌盗窃 涉款3.4万元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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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6月1日)落案起诉一名户外广告公司前经理,他涉嫌偷窃支付予公司的制作费用共逾3.4万元,被控一项盗窃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三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56岁被告林志强为Murasaki Outdoor Master Limited前制作经理,公司提供户外广告产品印制服务,包括海报、横额及背景板。案发时被告为制作经理,他负责收取客户订单、开发票、监督制作过程及安排运送货物。
一名雇客于2018年11月至12月期间,透过被告向公司多次下单,订单金额共逾34000元。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9年1月1日至16日期间,偷窃公司上述金额的现金。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