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光顾按摩店遭淫辱 六旬按摩师认罪被判入狱一年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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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中五女生在图书馆温习后感疲倦,逐到附近一家按摩店,以180元光顾45分钟按摩头、肩及颈的服务,惟按摩期间,64岁兼职男技师顿起色心,以按摩为由将女生衣服脱光,对她上下其手。女生曾大叫及要求停止,惟技师没有理会,女生事后越洋向兄长及父亲哭诉并报警求助。按摩师早前承认非礼罪,案件今(12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指案中事主年纪轻,令事主留下不快经验,而被告以其年龄优势欺压事主,案件涉违反诚信,故判被告入狱12月。
64岁被告李德胜早前承认一项非礼罪。辩方早前求情时透露被告有案底,10多年前遇上工业意外,分泌系统欠佳,亦患有其他疾病,而接受长期治疗。被告因受不著诱惑,一时冲动而犯案,现感后悔。被告的心理报告指,被告获家庭支持,重犯机会低。
案情指,16岁女事主在今年4月24日,在图书馆温习后感疲倦,途经一间按摩店,便入内以180元光顾45分钟按摩疗程。事主入房后,被告开始为她按肩及背部,其后称用油按为事主按背,并以内衣“阻住”为由,脱去其内衣。被告之后再以要求事主腰部为由,把她的裙子脱去,事主虽感惊慌,但过去未曾光顾按摩服务而不知所措。被告期间摸胸非礼事主2至3分钟,更突然脱去事主内裤摸她下体。事主大叫痛并要求被告停止,惟被告没有理会。
事主在45分钟按摩服务完结后,被告更对事主称可向她私下提供更多按摩服务,惟事主没有理会,交并快速穿衣及付费离开。事主事后感失落而致电在美国读书的兄长,其兄将事件告诉父亲。同日下午,事主向父亲哭诉及称感到十分惊慌,并报警求助。
案件编号:DCCC 62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