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李瀚良联署反修例 需停审有关案件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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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6.9游行前夕,香港大学校友关注组发起在报章列登反对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联署声明,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李瀚良有份联署,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其后提醒他,将来应避免同类事件发生。司法机构根据《法官行为指引》,指为避免出现“表面偏颇”的情况,不会编排李瀚良审理与反修例有关的案件。

翻查资料,香港大学3,138名校友于6月8日在报章两个全版刊登联署声明,由泛民前任及现任立法会议员、名校友、港大校友关注组等发起,包括李柱铭、陈方安生、吴霭仪、程翔和余若薇等。

内文批评政府借口“为台湾命案受害者家属讨回公道”,“催逼《逃犯条例》急切修订,却无视台湾当局一再申明,不会依修例接收疑犯;更罔顾大律师公会、法律学者提出其他较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联署指现存《逃犯条例》不适用于内地,“是针对两地司法落差的特意安排,绝非如林郑特首和主事港澳事务的中共官员所声称需要修补的‘漏洞’”。

联署亦提到,“不想香港失去国际城市的地位和营商环境,必须行动起来,维护自身权益,维护香港核心价值,维护‘一国两制’底线!”要求政府马上分开处理台湾命案和《逃犯条例》,采取“先易后难”方式,即时用一次过的立例方式处理台湾命案;再进行广泛咨询,重新详细审订一个切合港人利益的修例。

另外,法官郭伟健上月处理将军澳连侬墙斩人案,在判刑中指示威者作“文革式”的极端行为,而被告主动自首,愿承担罪责是“情操高尚”,其判词引起争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日前发表声明,指已与郭伟健法官倾谈,并提醒郭法官在履行其司法职责时,须避免在公开场合,包括于判辞中发表任何意见,因而给人偏颇的观感。在首席区域法院法官得到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同意后,亦决定郭法官暂时不应审理任何涉及类似政治背景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