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记协忧国安法下传媒首当其冲 威胁新闻自由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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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即将表决的“港版国安法”引起社会争议。记协指出,国安法未有透过香港正常立法程序,让公众和新闻团体发表意见,忧虑传媒将首当其冲,日后任何反对政权的报道或评论,将极易犯禁。记协担心国安法一旦在港实施,香港仅余的言论、出版及新闻自由空间,将严重萎缩。

记协担心国安法一旦在港实施,香港仅余的言论、出版及新闻自由空间,将严重萎缩。(资料图片/孔繁栩摄)

记协指出,《基本法》第 23 条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法例应由香港自行立法;惟是次人大将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使其可直接在港公布实施,不符合“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精神,有违《基本法》,应撤回授权人大常委会制订国安法的决定。记协认为,涉及国家安全法律向来是敏感议题,特区政府应考虑香港实际情况,决定何时立法,过程亦应作充分公众咨询,取得社会最大共识。

记协又指,过去不少新闻工作者在内地采访或撰写评论文章,被指违反内地国安法而身陷囹圄;现时不少新闻工作者对前景感极度忧虑,担心上述厄运随时降临他们身上,简单如一个新闻节目或者一则评论文章,都可以成为入罪证据,最终导致传媒被迫噤声,造成寒蝉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