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女涉安排16岁少女卖淫提堂 事主疑曾2日接客8次 拒工作遭勒索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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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女子涉嫌安排一名16岁少女卖淫,高峰期更在两天内接客8次,惟少女腹痛欲停,即被勒索逾3万元,少女报警及求医,证实患上性病。3名女子被控依靠他人卖淫为生罪名,今(22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全部毋须答辩,裁判官把案押后至本月28日再提讯,以让警方安排认人手续,全部被告须还柙。
三名被告:黄科恩,22岁,售货员;石素斯,22岁,诊所护士;及陈映贝,21岁,美甲师,同被控一项依靠他人卖淫为生罪,指他们于今年5月3至11日期间,完全或部份依靠X卖淫的收入为生。
另石及陈被控一项勒索罪,指她们于今年5月12至16日,为获益而以恫吓方式,要求X交出33400元。
控方指女事主需与被告瓜分肉金
控方指,事主X透过黄认识另两名被告,之后获3人安排事主“接客”,每次肉金2600,事主可获1000,其余3人拆账。事主曾在两日内接客8次,惟数天后觉腹痛拒绝再接客,却遭恐吓要她交出3万多元,否则会公开她的性交片段,及会骚扰其家人。
事主最后报警,检查后发现患上性病,属短时间内受传染,现仍在留医。辩方却指事主曾在社交媒体称自愿做“兼职女友”。三名被告有作保释申请,但遭拒绝。
案件编号:WKCC 136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