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临门负责人徐德强再被追债 财务公司入禀追逾370万元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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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多番卷入钱债纠纷的福临门酒家第三代负责人徐德强,涉三年前向一间财务公司借款500万元后,只偿还部份款项。该财务公司多番追讨但不果,日前入禀向徐德强和贷款的担保人,追讨拖欠的本金和利息,合共约370万元。

原告为发达财务有公司,被告为徐德强和刘益东。

原告在入禀状指,他们与徐于2017年5月签下协议,原告向徐借出500万元,年息15厘,次被告则任担保人。根据协议,徐需于同年11月中还款,惟徐只支付37.5万元的利息。

原告之后准徐延期还款,但徐只归还部份款项。原告指,徐仍拖欠332万多元的本金,以及38.5万多元的利息。虽然原告发信向两名被告追讨,但对方都未有还款,原告遂入禀索偿。

案件编号:HCA70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