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涉欲付20万元劝强奸案女证人勿作供 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

撰文: 林乐儿
出版:更新:

自称曾任内地阳江市政协的男商人,前年在游艇派对后,将醉酒钟表女商人带回住所强奸,去年被判监5年4个月。两名男子涉嫌就该强奸案件找他人帮忙,以20万劝阻一名女证人出庭作供。该两男被控以妨碍司法公正罪,其中一人早前已被落案起诉,另一人则于近日被控。两案今(14日)同于沙田法院提讯,控方要求案件合并。两名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押后至下月2日到区域法院答辩,两男获准保释。

次被告陈昌国被控一项作出倾向妨碍司法公正罪。(卢翊铭摄)

两名被告依次为陈国强(60岁,报称公司董事)及陈昌国(45岁,报称装修工人)。首被告早前已被控及提堂,次被告则于今天才首次到法院应讯。

想透过汤给事主20万元

陈伟强被控两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陈昌国(45岁,报称装修工人)则被控一项相同罪名。控罪指,陈伟强及陈伟强分别于去年8月4日及10月21日,在香港透过汤志伟提供20万给女子X,并叫汤劝阻她不要在黄国兴强奸案审讯中,作出针对被告黄国兴的证供。陈伟强另被控于同年9月30日再次透过汤劝阻X不要作供。

控方不反对两人保释。首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另一人则以3万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或接触控方证人,并须每周往警署报到2次及居于报称地址。

案件编号:STCC11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