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源取DSE试题案|官斥萧取资料或有助生意 却把同窗拉晒落水
补习名师萧源,被指在2016及2017年文凭试中文科考试开考后,在其Facebook个人专页公开当日试题资料,萧与两名被指向他泄漏资料的主考员,今(11日)在屯门法院被裁定两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裁判官在裁决时,直斥他们的所为打击考评局的公信力,又称不清楚萧是否有向两名同谋提供利益,但不难想像有“补习天王”美誉的萧,想借此令人觉得他有办法得到官方资料,从而帮助生意,官又对两名老师兼萧的旧同窗犯上本案感遗憾,直言二人被萧“拉晒落水”。3名被告现须还押至5月25日判刑。
4名被告:萧源(原名萧志勇,43岁)、其大学时的同学张国权(44岁)、吴宏梁(44岁)及萧的妻子蔡盈盈(原名蔡怡,34岁)。案发时,萧源夫妇为现代教育(香港)有限公司的中文老师,另两人则在不同中学任教中文。除蔡获判罪名不成立外,另3名被告均罪成。
官指张及吴清楚保密责任
裁判官裁决时指,考评局的法定职能包括举办文凭试,张国权及吴宏梁案发时担任口试主考员,其聘书虽然订明两人是独立营办商,即他们与考评局并无雇佣关系;然而两人可优先知道试题,并清楚他兼负保密的责任。从职能考虑,两人属于公职人员。
张向萧源透露试题逾10次
裁判官又指,张以文字及语音讯息向萧源透露试题逾10次,当中涉及近9日的试题;而吴就向萧源提供大部份试前会议的资料后,让萧知道详细评分准则。萧的Facebook影片内容亦用上一些官方会议提及的字眼。
泄密行为严重渎职
裁判官认为,虽然无证据显示这会引致实际不公,却造成了感知上的不公平,令人质疑考评局的把关能力。任何正常思想的人都会觉得其泄密行为令人咋舌,亦是严重渎职。
裁判官又透露有人于2016年3月投诉萧源一早在Facebook述及试题,可见被告所为打击了考评局的公信力。她续指,激烈的考试制度下,些微的分数差异也会影响考生入读的学系。而案中有无考生受益就只有被告清楚。
萧取得资料或能帮助生意
裁判官裁定萧知道两人担任主考员,并串谋泄露及获取保密资料,3人罪名成立。她再道,法庭不清楚萧向有无向两人提供什么利益,但不难猜想冠有“补习天王”美誉的萧源想借此令人觉得他有办法得到官方资料,帮助生意。
蔡作为监考员与滥用公权有距离
至于萧的妻子蔡盈盈,则在开考逾半小时后,在洗手间向丈夫传送写作卷试题。裁判官指出,她案发时担任写作卷的监考员,不必如张、吴与考评局签下聘书,蔡的所为与滥用公权尚有一段距离,亦非与监考相关的失误。另外,若写作卷的考生迟到逾30分钟,并不会获补考或加时,故即使有考生在她泄试题后得知题目,也不见得有何帮助。
考核局错过检控蔡的时限
裁判官又提及可引用《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条例》第261章第15条控告蔡,惟控方错过了6个月的检控时限。因蔡的行为未构成公职人员失当,故得以脱罪。
此外,次被告张国权早前指廉署职员三度拒绝他致电妻子“报平安”,又指职员在警诫会面时“眼神凌厉”,令他感到受压迫。裁判官就此事作裁决时,形容他受查时表现轻松、面带笑容,不信纳张的指控。
官斥萧拉晒其他人落水
代表萧源大律师马维𫘥求情时,强调他犯案并非出于让当届的考生不公地得益,而是为生意招徕,被告望法庭索取社会服务令量刑。次被告张国权的大律师李咏文则指,张患有抑郁,3年前被捕后一直被学校停职,其妻亦有8个月身孕,冀法庭考虑罚款或缓刑。另一被告吴宏梁则呈上妻子的求情信,并于萧、张同盼法庭允许他们保释候判。
惟裁判官斥萧源“通通拉晒(其他被告)落水”,又对于张、吴身为老师犯下此事感到非常遗憾;她重申此案宜判处即时监禁,以收阻吓之效。
考评局重申考务员须守保密职务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就此案重申,所有获考评局委任或聘用的考务人员,必须把在履行职务时所获悉的一切事宜保密。考评局十分重视公开考试的保密与公平,设有严格的机制,由拟题、审定、印刷、包装及分发各程序均严格监控。
考评局与廉署定期审视公开考试的工作流程以防贪污,今年亦已合作为考务人员制作培训材料,提升他们的防贪意识及注意利益冲突。
局方于去年文凭试加强了监考员的利益申报规定,如礼堂监考员发现试场内有相识考生,须即时向试场主任申报。而试场主任应灵活安排有关监考员的职务,并在记录个案。
案件编号:WKCC255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