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新巴司机坐城巴时打车长 令巴士失控撞壆 被判入狱21天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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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新巴司机乘搭城巴时,因路线问题与司机争执,期间涉拳打对方左面兼捉左臂,令巴士失控撞向上路壆,最终自己亦同告受伤。他早前承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辩方今(8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指被告因家人患癌心情低落,又指事主出言侮辱其家人,才伸手脱下对方口罩以便投诉,并无意挥拳。裁判官刘淑娴认为说法不合理,最终判囚21日。
被告邓少锋(50岁)承认于去年5月24日在A21线城巴上,非法及恶意伤害54岁的郑姓司机。
声称怕阻事主收工想提早落车
辩方求情时指,事主驾驶城巴驶过客运大楼站后,在车内发现只余被告一人。被告有感到他似阻事主收工,故打算提早下车,惟事主突然煞车,随后双方开始口角。辩方称,事主以粗口骂被告及其家人,被告欲作投诉,但因车内未有挂出司机证,便伸手意图脱下对方口罩。辩方又补充,当时被告因家人患癌而心情低落,卥莽行事,但无意向事主挥拳。
官指被告说法不合理
裁判官谓,虽然控方没有争议被告称欲脱去事主口罩一说,但认为被告说法亦不合理,形容被告行为卥莽、怀有敌意,令事主受惊,但信纳他因家庭状况受到打击,但被告明知不得骚扰车长仍然犯法,以42日监禁为起刑点,被告认罪获减三分一刑期,再因家庭状况扣减7天,最终须入狱21日。
案件编号:WKCC43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