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澳门称收港府通知 在澳完成医学监察港人抵港免再检疫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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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著新冠肺炎疫情稍为缓和,政府上月底宣布由内地、澳门及台湾入境的强制检疫令延长多一个月至6月7日,但会与内地及澳门当局商讨,针对已隔离14日、检测呈阴性的人士,返港后可缩减检疫期。澳门卫生局今日向传媒表示,收到港府通知,若有港人在澳门完成医学监察,抵港后将毋须检疫14日。

根据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规定由内地、澳门及台湾抵港者要检疫14日,港府早前宣布将延期至6月7日,但放宽豁免的范围,亦拟修例,容许在特定情况下,由内地及澳门返港者可缩短检疫期。

卫生局传染病防制暨疾病监测部协调员梁亦好今日接受当地传媒时率先透露,收到本港卫生署通知,一些在澳门完成14日医学监察的香港居民,将豁免他们返港时再隔离检疫14日,而新措施只限本港居民。 

她表示,根据署方通告,放宽条件要求在澳门的香港居民完成医学监察当天,或第2天需要到达香港;回港前没有到过澳门的医疗机构或接触过确诊患者等。

食卫局:与粤澳两方商讨互认检疫要求

食物及卫生局表示,按现行机制,卫生署会不时向澳门卫生当局更新本港最新安排,署方已于4月28日向澳门方面告知有关《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修订)(第2号)规例》的内容,包括卫生署署长获赋权可在适当时间对从内地或澳门抵港的人士,若符合指定条件(包括持有证明在当地完成不少于14日的检疫)及已对“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呈阴性反应,署长有权取消该等人士的检疫令。

发言人表示,就三地互认检疫要求的具体操作,政府会与粤澳两方商讨实际安排,并会稍后公布详情,包括实施措施的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