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井前宿舍改装成光屋出租 若被指“勾结” 林郑月娥称一力承担
撰文: 王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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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要有光”向政府租用位于深井的前九龙纱厂眷属宿舍,活化翻新命名为“光屋”为基层家庭提供近50多个租住单位,最多可住3年。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由于过程没公开招标或竞争,若这种形式的“民、商、官合作都系勾结,大家可以向我问责”。
林郑月娥指光屋如被指“勾结”愿承担
林郑月娥出席“深井光屋”开幕礼致辞时表示,由于项目太创新,没有政府部门愿意接手,最后由其办公室下的政策及项目统筹处负责。林郑表示因为过程没有公开招标,“如果连这一种‘民商官’合作都会被形容为‘勾结’的话,我一力承担,大家可以向我问责”。她又指社会及政府仍需加紧处理基层市民住屋问题,政府积极觅地建屋之余,亦希望社会和地区人士支持,寻找合适用地。
前纱厂宿舍翻新
“光屋”前身是一幢建于60年代的前九龙纱厂眷属宿,后成为政府物业。“要有光”前年向城规会申请改变土地用途,今年获批并展开翻新工程,共提供45个单位,单位面积约300至400平方呎,目前已有15个家庭入住,其余单位亦预计在今年底前租出。
有住屋困难的3人或以上基层家庭,需经社工转介,及与光屋经理作会面和评估,租金按其负担能力而订,大约在3000元至5000元。光屋理每年评估,视乎入住家庭有否为目标付出,评定会否续租。
“光屋”申请资格:
3人或以上家庭
有住屋困难
需经社工转交,并与光房经理会面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