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于第三季修订水务规例咨询公众 研规管㓥房业主滥收水费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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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㓥房住户被滥收水电费,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早前就《水务设施规例》提出修订草案,规定任何人如以超过所定的用水收费可判罚款1万元。
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务)麦成章今日(28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对修订持开放态度,将会纳入在今年第三季推出的咨询文件内。他提到,现时执法有困难,因未有太多租户愿意举证。
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及林卓廷均指出,有关的修订属于“画公仔画出肠”,认为现行条例已容许政府就滥收水电执法,订明不可以转售食水图利,但局方却未有执法。林卓廷要求交代执法困难、是否涉及无人举报或人手问题。
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务)麦成章称,政府对修订条例持开放态度,将会把有关的修订纳入订于今年第3季推出的咨询文件,最快今年暑假研究规管范围。他续称,现时规定业主不能够收取高于水务署的收费,但当中业主对每个租户的收费或存有不公平地方,局方会研究能否“管细小小”,令执法搜证更容易。不过他指,修例需要与租务管制同时进行效果会更好。
麦成章称,现时执法上有困难,因未有太多住户愿意举证,因此无太多成功例子。水务署助理署长陈仲勤补充,署方有就直接举报或团体转介的个案作跟进,亦有接触相关的团体及人士,但他称少人举报及租户对举证有戒心,导致搜证上有困难及无足够证据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