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修例|女护理员称遭便衣警践踏文宣兼粗言指骂 认冲动下打人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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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护理员去年国庆日在太子港铁站外因张贴文宣与便衣警起争执,期间涉用棍打对方手臂一下。她今(2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普通袭击罪,辩方求情称便衣警刻意践踏地上的文宣,又以粗言秽语指骂,被告受到挑衅才冲动犯案。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决定先索取背景报告量刑,押后至下月12日判刑,期间被告获准保释。同案被控袭警的运输工则否认控罪,排期于6月3日作预审。
女被告蔡妙儿(56岁, 护理员)承认于去年10月1日在港铁太子站B1出口外袭击罗国威。
案情指,蔡当日在太子港铁站外的行人路张贴海报,事主与同样身穿便装的同僚约下午一时半巡至该处时,因地上的文宣差点滑倒,遂提醒他人小心。此时,蔡激动冲向他,并用棍打其左手臂一下,令他触痛及红肿。蔡当场被制服,警诫下保持缄默,有传媒拍下案发经过。
被告称当时不知事主是警员
辩方求情指被告不知道事主是警员,因对方刻意践踏地上的文宣,又以粗言秽语指骂,被告受到挑衅而冲动犯案。裁判官指出被告未经批准张贴海报,他人对此有意见如何算挑衅。辩方则强调事主对被告作出人身攻击,被告一时情绪失控,才用涂抹浆糊的长棍打对方手臂,该棍本身并非武器。辩方形容被告性格善良,现已知错,并透露她独力抚养两女,身体欠佳。
罗官决定索取背景报告量刑,考虑到被告需要覆诊,批准她保释候判。
同案男被告否认袭警
同案的男被告卢家业(42岁,报称运输工人)则否认于同日同地袭击警员梁伟嘉。控方将传召4名证人,辩方表示会争议2份警诫供词。案件于6月3日预审。
案件编号:WKCC38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