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应用砖狂击内地女案 求情称一见钟情误以为默许性交 愿赔2万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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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侍应在饭局认识一名内地女子后,二人单独到海滨长廊畅饮及聊天,惟女方欲离开时遭侍应用砖狂击面容,至面部多处受伤,部份更呈粉碎性骨折。侍应早前承认有意图伤人罪,辩方今(21日)求情指,被告对事主一见钟情,二人更作亲密动作,他误以为事主默许发生性关系,但事主想走时更咬他耳朵,他在酒精影响下才出手,又称愿赔2万元,惟在场旁听的事主母亲大表不满,更指事主面部不但留下永久伤痕,至今头脑仍有问题,在港求医亦要付18万医药费。法官称需时考虑,把案押后至5月4日判刑。

被告伍康华称遭事主咬耳朵后,受酒精及情绪影响,随手拿起砖块狂击事主杨曼曼至重伤。(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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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伍康华,24岁。他承认于2018年12月20日,在西贡翠塘花园附近非法及恶意伤害杨曼曼(27岁)。

案发时正办理离婚手续

辩方求情指,被告在案发前正办理离婚手续及处理女儿抚养权的事宜。事发当晚被告在饭局中对事主一见钟情,双方亦喝了很多酒,而因事主对被告也有好感,所以后来才孤男寡女到海滨长廊再聊天,期间双方有一些亲密动作。

愿赔偿事主2万元

被告以为事主默许二人发展进一步关系,离开时被告打算另找地方与事主发生性关系,但事主不同意,被告欲再亲吻事主时,事主大叫并大力咬被告耳朵,被告感到痛楚,在酒精及情绪影响下,觉得自己再次被背叛及抛弃,失去理智伤害事主。辩方表示被告愿提供2万元予事主作补偿及表达歉意。

事主头脑仍有问题在港治料花18万

事主母亲今亦有到庭旁听,她对被告只赔偿2万元感到不满,并在庭上直言事主在港求医已花费达18万元,而事主现时头脑仍有问题。法官虽然表示理解,但称本法庭不会处理民事索偿。控方亦透露事主的上唇及额头有永久伤痕。

被告用砖把事主打至晕倒

案情指,被告和事主于2018年12月19日,在西贡一个晚饭聚会中认识。两人在翌日深夜1时左右,前往附近的海滨长廊饮酒聊天。约2小时后,事主表示要离开,但被告抓著她的手,拒让对方离开。被告又拿起砖块打事主的头数次,令对方晕倒。

鼻骨额骨及眼窝骨均有骨折

事主其后被送院救治,当时她言语不清,头部重伤。检查显示她的鼻骨、右额骨和左右眼窝内侧骨折,而右上颌窦上壁和前壁粉碎性骨折。而其后的检查亦发现她左结膜下出血、上唇创伤和上牙龈裂伤,以及面和头有多处裂伤等,她留医16天后才院。

案件编号:DCCC 53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