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指警碍采访|未作威胁行为遭喷胡椒喷务 指警未履行宪制责任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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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记者协会指自去年反修例运动中,警员多番妨碍记者采访,甚至使用不必用的武力。记协指,警方未能履行宪制责任的要求配合传媒采访,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审理,记协的律师指,记者有权在示威现场采访,但遭警员武力对待。认为警员应在示威现场分办记者和示威者,并在行动前和记者沟通。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卢翊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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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香港记者协会,答辩人为香港警务处处长和律政司司长。

未作威胁行为被喷胡椒喷雾

代表申请人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陈词指,记者有权在示威现场采访,不应成为警员的目标。

他续指,根据记协的供词和录影片段,显示有警员使用催泪弹、警棍、胡椒喷雾等时,未有跟从指引。如指引指若有人反抗时,警员才可使用胡椒喷雾,但有片段显示,记者在示威现场未有做出威胁的行为,亦遭喷胡椒喷雾。

用武力阻采访属不合法

戴启思强调,若警员目的要阻碍记者采访而使用武力,其行为便属不合法。他又指,警员应分辨示威者和记者,而现场记者都戴上头盔和穿上背心。而警员行动前,亦应与在场的记者沟通。法官周家明曾问及,除了戴上头盔和穿上背心,示威现场如何分办何人是真正的记者,戴启思回应指一般而言,现场的记者都会挂上记者证。

案件编号: HCAL 29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