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向《苹果》发律师信 不满社论提贪污指控 剥夺连任权利
《苹果日报》报道,今日(29日)收到特首梁振英的律师信指,该报于本月8日,刊登题为“追究梁振英贪腐是首要工作”的社论,呼吁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应追究梁振英涉收取澳大利亚UGL集团约5,000万港元款项的贪污指控,内容错误、恶毒及恶意指控梁贪污,真正目的是想以失实指控,阻止梁竞逐连任权利,强调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而特首办发言人确认,梁振英委托薛冯邝岑律师行于本周一发律师信,《苹果》则指事件交由律师处理。
香港记者协会对梁振英的行动表示震惊及遗憾,指会引发寒蝉效应,窒碍言论自由。
前年10月澳大利亚媒体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曾报道,2011年UGL正洽购戴德梁行之际,董事梁振英收取UGL约5,000万港元款项,涉嫌无向董事会通报,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不过据《苹果》报道,梁振英发出的律师信反驳, 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于前年10月15日的报道,已提出其他证据,证明并非“秘密合约”;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亦最少于4个场合回应指,梁与UGL签订的是离职协议,属商业惯例,无须申报。
律师信2要求:不再刊登指控 撤回报道
律师信又指该社论旨在以失实指控,阻止梁振英可据《基本法》第26条及《人权法案条例》第21条,行使竞逐连任特首的权利,又称剥夺有关权利是恶毒。梁振英在律师信向《苹果》提出2项要求,包括日后不能再刊登有关他贪污的指控,以及刊出撤回报道的声明,内容要先经梁振英审批,若7日内没收到满意回复,会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记协表震惊及遗憾
对梁特首再就评论文章采法律行动,记协表示震惊及遗憾。记协发表声明指,梁振英因不满报章社论指其在UGL事上涉贪污,向报社发律师信,是贸然采取法律行动,难免引起公众疑虑特首刻意针对传媒,引发寒蝉效应,窒碍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