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警员去年被捕 一人涉盗窃同年被捕两次 2人涉嫌“非礼”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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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回复立法会特别财委会时表示,2019年被警队拘捕的正规警员有16人,较2018年有38人被捕少六成。当中13人涉嫌干犯警队定义为“罪行性质属较严重”的刑事案件,例如“伤人及严重殴打”、“非礼”等。一名警员更涉在店舖盗窃,而在同年被捕两次。另有8名警员被其他执法部门拘捕,即总数共24人,较2018年少约一半。
当局表示,去年有25名警员因涉嫌干犯刑事罪行而被停职,亦有14人因干犯刑事罪行被拘捕,后来被法院裁定罪成而被停薪。
在上述13名警员中,最多警员因涉嫌“伤人及严重殴打”及“杂项盗窃”而被警队拘捕,各占三人;而涉嫌“非礼”及“其他”则各有两人。
另外,一名警员同年更曾涉嫌在店舖盗窃被捕两次。
其中一宗,是去年8月下旬,数名警员涉嫌在北区医院独立病房对一名62岁醉酒老翁行使私刑,被控以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或串谋作出此罪,唤起各界对羁留病人权益的关注。
8名警员被其他执法部门拘捕
保安局又指,除了被警队拘捕的16名正规警员外,据警队知悉,去年另有8名正规警员被其他执法部门(如廉政公署及香港海关)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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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名警员涉干犯刑事罪行被停职
保安局表示,去年有25名警员因涉嫌干犯刑事罪行而被停职。因干犯刑事罪行被拘捕,及后被法院裁定罪成而被停薪的警员有14人。
同年,警队根据《警察(纪律)规例》而作出的纪律聆讯,以及轻微违纪行为书面训诫共有113 宗。
▼反修例风波持续逾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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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18年三年间,每年被警务处拘捕的正规警员分别有34、18及38人,当中分别有21、15及30人涉嫌干犯警队定义为罪行性质属较严重的刑事案件,包括强奸、非礼、伤人及严重殴打、刑事恐吓、盗窃、诈骗等罪行。
过去3年每年分别另有9、11及7名正规警员,被廉政公署或海关等其他执法部门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