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显明不获起诉 泛民:与曾荫权案双重标准 建制:犯错犯罪不同
撰文: 郑秋玲 冯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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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午宣布,因证据不足,决定不检控前廉政专员汤显明涉贪案;廉政公署亦宣布终止调查汤案。民主党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及单仲偕表示,律政司就未有充分证据检控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解释,完全不成理。单仲偕指,与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比较,曾的检控门槛低,汤却得到宽松处理,“感觉放一个、打一个,令市民感觉廉署不能公正处理案件...是极之严重的双重标准和政治考虑。”何俊仁则觉得,律政司决定“令人觉得想保汤显明过关,不想为廉署带来更大尴尬。”曾任廉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对决定极之失望,认为是纵容高官滥权,他促请律政司公布整份法律意见,让公众判断。
会计界议员梁继昌对不检控的决定感到惊讶,他不认同律政司称,未有充分证据检控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宣誓后作出虚假的陈述”。
曾参与立法会专责委员会调查汤显明事件的工联会黄国健,力撑律政司决定。他指“错误与犯罪是两回事”,相信律政司单从法律角度考虑,不认为有放生汤显明之嫌。他称,公职人员应小心运用每一元公帑,但汤“买几百元牛腩,不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