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乱中涉水樽掷警案 被告声称无袭警 被捕时警要他跪下感侮辱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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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柏洋称他甚么也没有做便被警员拘捕。(邓子盈摄)

年初二旺角骚乱事件,“热血公民”成员陈柏洋涉嫌在当晚被指袭警被捕,陈否认控罪,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续审,陈出庭自辩时称,当晚凌晨约二时时,他从网上片段观看到骚乱事件的片段,得悉警方开枪,觉得事态严重,并说:“系香港无试过集会情况下,有警察系闹市开枪。”惟他到达现场,甚么也没有做过,便遭警员拘捕及指用水樽掟警员。他之后更被要求跪低,令他感到受辱。

被告陈柏洋(30岁)供称,他在今年2月9日凌晨,只是带住颈套及手套便赶到现场,当时涉案警员声称遭人用水樽掟到的时候,他正站在弥敦道马路上人群后两排位置,他称前方有一名黑衣人对警员掟水樽,该人之后经过他左后方逃离,警方却误会他是施袭的人,并想将他拘捕。

被警员要求跪低感侮辱

被告称他当时“无做过任何野”,却被警员喝骂,警员更要求他跪低,他认为有如侮辱,因此当下只是奋力保持平衡,并说:“我纯粹唔想跪低”。他又说,当晚警方将他拘捕及柙送警署后,曾要求他脱衣搜身,惟他脱光所有衣服后,警方却没有搜身。

被告被控袭警及拒捕罪名。警员关光华早前供称,他在弥敦道和奶路臣街执行警务时,遭人两度以载住水的水樽袭击,他追捕袭击他的人士并拘捕了被告,惟被告抗拒拘捕。被告被捕后作医疗检查,其胸口有一处5厘米大的瘀伤,膝部亦有2厘米长的擦伤。

案件编号:KCCC51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