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9.7示威藏汽油弹 20岁男称“人地畀” 认罪候判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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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7日有网民发起大型反修例示威并围堵旺角警署,抗议警方8.31在太子地铁站的警民冲突中使用过量暴力和袭击市民,向警署投摘杂物和在门外纵火。其中一名20岁学生被指在旺角洗衣街行人天桥上藏有一支汽油弹,被警方拘捕被控以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告今日(25日)在西九龙法院认罪。辩方申请押后判刑至4月8日,以替被告取得背景、劳教中心和教导所报告,获法庭批准。候判期间被告须继续还押。
被告梁泽谦 (20岁,职训局毕业生),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指他在去年9月7日旺角洗衣街行人天桥上,管有一枚自制汽油弹。
被告穿黑衣戴面具被截查
案情指,当天约晚上8时,有约200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有示威者高叫口号、设置路障、用雷射笔射向警署、向警署投摘杂物和在警署门外纵火等。警方警告无效后,约晚上9时开始驱散行动,期间在洗衣街行人天桥上发现穿黑衣蓝长裤、戴面具和背著一个大卡其色揹包的被告形迹可疑,于是上前拘捕被告。被告其后被带上警车搜身,并发现被告藏有一个打火机、一支汽油弹、一件保护衣和一个头盔。经政府化验所检验,确认玻璃瓶中含有易燃的汽油,警诫下被告承认该支汽油弹,并称:“系人地畀我嘅。”。
被告今日获父亲、中学正副校长、负责社工等到庭支持。辩方申请将判刑和求情陈词押后至至4月8日,以替被告取得背景、劳教中心和教导所报告,获法庭批准。候判期间被告须继续还押。
案件编号:WKCC 36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