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港府刊宪 澳台抵港强制检疫14日 生效至5月7日午夜
撰文: 黄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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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俗称武汉肺炎)在全球蔓延,港府今日(24日)刊登宪报,订立《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将14天的强制检疫安排由只适用于内地抵港人士,扩展至澳门及台湾的抵港或过去14天曾于该地逗留的人士。
修订规例将于明日(25日,周三)零时零分生效,有效期至5月7日午夜12时。当局指,违反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当局表示,配合自上周四(19日)生效的《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修订规例代表所有未受豁免的抵港旅客将接受强制检疫。其他与第599C章有关的强制检疫安排将继续有效,包括政务司司长可豁免部分符合指定条件的类别的人士接受检疫及罚则。违反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卫生防护中心表示,鉴于全球各地的疫情正迅速蔓延,各地个案数字不断上升,强烈呼吁市民应避免所有非必要的外游计划。
政府于今年2月7日刊登宪报,订立《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于2月8日0时0分起,规定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天期间,从内地抵港或曾在内地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有效期为3个月,直至5月7日午夜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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