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事件】法庭下令港铁须把事发CCTV交予欲索偿教大生
去年8月31日晚上,警方防暴警察和“速龙小队”冲入港铁太子站,及月台及列车展开拘捕行动,并发生警民冲突。当晚在场的教育大学学生梁耀霆称欲向警方,就其非法被捕及遭殴打索偿,去年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港铁交出当晚相关的闭路电视片段。高等法院今(18日)颁判词,下令港铁需要在7天内交出有关片段。
港铁回应称,尊重法庭的判决,并正研究法庭命令的内容,以作出适当的安排及跟进。梁则在庭外表示,虽然法治在过去大半年受到挑战,但他呼吁港人仍要保有希望,又说:“今次系一个小胜,我希望大家可以坚持,唔好放弃。”他又称冀是次胜诉可以鼓舞其他“手足”。
原告梁耀霆,他是教育大学前学生会会长,早前在入禀状提到,他欲就831太子站事件向警方索偿,故要求港铁提交相关时段的太子站和荔枝角站闭路电视片段,另再要求港铁保留及不得进行篡改有关片段。高等法院早前已下令港铁要保存有关片段,直至法庭另有决定为止。
法官判词下令,港铁要向原告交出去年8月31日晚上10时40分至凌晨1时30分,在太子站内的闭路电视片段;以及荔枝角站去年9月1日凌晨1时25分至2时的闭路电视片段。
法官在判词引述原告声称当晚的事发经过,原告当晚于9时开始乘地铁,并打算前往太子站与朋友会面,当列车驶至太子站4号月台时,他听到站内广播指,基于严重事故,车站即将关闭,原告于是经扶手电梯离开4号月台。
声称曾遭警踩背部
他乘搭扶手电梯期间,有防暴警及“速龙”突然出现前后包夹电梯,又用警棍殴打市民、施放胡椒喷雾等,警方接著叫电梯上的市民蹲下。一名身穿防暴装备的警员以警棍殴打原告的左手及头部,令他有关的位置出现红肿,数名警员更用脚踩原告的背部。警方在尚未宣布拘捕前,已用胶索带绑著在场人士的手,警方后来才宣称以非法集结罪拘捕他们。
原告及后被警方带到荔枝角站,再被送往葵涌警署,原告的双手期间一直被胶索带系著,原告直至9月1日下午4时才获送院治理,最终被无条件释放。因此他打算就警方的非法拘捕及殴打索偿。
影片将有利被告索偿
法官周家明认为,有关闭路电视片段将会对于原告向警务处的索偿十分有利,而原告亦会有机会辨认出涉事警员的身份。
周官指,警方已获得8.31当晚由10时15分至11时59分于太子站内的片段,虽然原告曾去信向警方索取有关片段,但警方以原告已向法庭申请第三方披露令为由拒绝。不过港铁在本案中以原告可向警方索片作为其中一个反驳理据,情况即是警方著原告向港铁索片,港铁则反叫原告向警方索片。
法庭需考虑全部情况
对于港铁称回应称,闭路电视没拍到原告在电梯上遭非法禁锢的情况,从而拒提供片段,周官认为原告表明会向警方索偿惩罚性赔偿,有鉴于此,法庭处理赔偿时,必要全盘考虑当晚在太子内的情况、乘客在站内的行为、所需警力、警方的行为等因素,当中亦包括指称警方无差别袭击市民的情况。
周官不认为港铁的说法构成拒交片的理由,他最终考虑到公义的原则,认为港铁应向原告披露有关片段。
片段只能用作索偿之用
另外,就港铁担心原告会以有关片段作索偿以外的用途,周官基于原告同意下,同时颁令原告只可将有关片段用于索偿之用。
由于原告今次是以第三方披露令向法庭提出申请,这类申请的讼费,一般由申请人负担,据港铁本年3月5日提交单据,有关讼费完全不符合比例,周官最终只向港铁批出部份讼费。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邝俊宇欢迎高院判决,认为香港人一直希望港铁交出所有cctv,将831真相公诸于世,并追究当日部署失当的警察管理层,并感激一直协助跟进的律师团队。他坦言,有许多831当日正乘搭地铁而无辜被打至受伤的市民,以致封站后不明的情况,必须还原真相,讨回公道。
案件编号:HCMP144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