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头条新闻》惹争议 邱腾华:欣赏数目不能对冲投诉是否成立
港台节目《头条新闻》早前播出讽刺警方的内容,引来警务处处邓炳强早前去信广播处处长梁家荣批评节目内容颠倒是非。广播处处长梁家荣日前向港台员工发信,指过去一个月以来《头条新闻》收到约3.4万宗赞赏、约6,500宗投诉。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17日)表示,港台作为政府部门及公共广播机构,两者的身份不能互相取代,而《港台约章》亦指明港台顾问委员会,有其角色向港台就其编采方针、节目标准及方针提交意见,同时港台亦要接受通讯事务管理局的监察。他强调,所有投诉都由通讯局“用同一把尺”去处理,而投诉是否成立,并非能依靠节目的欣赏数字“对冲”。
邱腾华今日出席立法会会议会后会见传媒,他主动交代近日涉及港台的争议。他重申,港台同时作为政府部门及公共广播机构,两者的角色不能互相取代。邱腾华指,港台作为政府部门,需要向商经局负责,例如资源调配、采购方法、人事调配等,亦要受申诉专员公署、廉政公署、审计署等监管。
邱:顾问委员会有责任提意见
邱亦指,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享有编辑自主权,而相关的方向由港台顾问委员会负责,并非由政策局介入。他指,根据《港台约章》,当中有清楚列明作为公共广播机构,有责任让市民认同公民身份及促进公民社会发展,方法包括提供准确而持平的新闻报道、资讯、观点及分析,以加强市民对社会、国家和世界的认識等。
邱腾华表示,正如广播处处长梁家荣日前向员工发出的公开信内,亦有清楚指出港台的角色及责任,已整体涵盖对同事及社会回应近日的争议。他又指,顾问委员会有责任及角色,向港台的节目就编辑方针、节目标准及质素等,向处长提供意見,同时亦会听取有关港台节目编辑方针、节目标准及质素的投诉报告,亦会监察港台的节目符合公众期望的程度。
港台须受通讯局监管
邱腾华重申,港台与其他广播机构一样,受通讯局条例及守则监管,倘收到投诉通讯局会认真及按照规则处理,“结果不在乎欣赏与否,因为成立的话,被投诉一方要更正,接收意见,不成立亦还港台一个公道。”他表明,如果对港台节目意见是欣赏,无论欣赏的意见数量有几多,“都唔能够对冲投诉。”他又强调,不同人会不同意见,通讯局会秉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