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向葵涌警署掷汽油弹 17岁运输工被控纵火须还柙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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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运动持续,上月尾有示威者向葵涌警署投掷汽油弹。警方事后拘捕涉案的17岁运输工,并控以纵火罪。案件今(7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将案件押后至4月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以待警方化验检获的汽油弹、通渠水等。被告被拒保释,还柙看管。
17岁姓陈运输工人被控于1月29日在葵涌警署近停车场闸入口,无合理辩解烧毁警署。他将于下周五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覆核保释申请。
据了解,控方称当晚有3名男子朝警署掷汽油弹。警方调查后拘捕被告,并在其租用的青衣工业大厦单位搜出汽油弹、通渠水、玻璃瓶等;被告亦有所招认。辩方则指除了被告外,尚有其他人拥有该㓥房的钥匙。
案件编号:TMCC13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