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美孚涉袭警男求减宵禁时间 官:疫情期间应减少外出
有美孚一带居民不满区内的饶宗颐文化馆的旅馆“翠雅山房”将被用作隔离营,于上周日在区内抗议。两名涉堵路的男子,涉被警员拘捕时袭警。两人今(5日)被押至粉岭法院提堂,暂时均毋须答辩,并获准保释,但期间不可踏入港铁美孚站A出口外,和饶宗颐文化馆。其中一名被告称所属足球队要练习,求缩短宵禁时间,裁判官直言,疫情期间应减少外出。
两名男被告:李佳俊(18岁,学生)和陈晓阳(24岁,文员)。他们今被带入法庭时均戴上口罩,而李的头顶右边位置则贴上纱布。据悉,他被捕时遭警员打伤,头顶位置缝了三针。
两人同被控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和袭警共两罪。控罪指李于本年2月2日,在港铁美孚站A出口外用障碍物堵路,并袭击警员X。而陈则被控于同日,在长沙湾美荔道和荔枝角道交界用障碍物堵路,并袭击警司X。
当日有人用垃圾箱堵路
据了解,案发时有人用大型垃圾箱等堵路,两名被告被警员制服时涉袭警,李被指拳打警员的咀。
控方庭上申请把案件押后,以让警方进一步调查。控方不反对让两名被告保释,但要求被告需遵守禁足令和宵禁令。控方要求,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可进入美孚3期百老汇街至港铁美孚站A出口的位置,以及饶宗颐文化馆和翠雅山房。
称需踢波求缩减宵禁时间
李佳俊的代表大律师则要求,李的宵禁令时间由晚上10时至6时,而非控方提出的由晚上8时开始。辩方指李为葵青区足球队成员,或会晚上8至9时左右练习。裁判官反问,指根据现时的疫情,被告是否应减少外出。
裁判官最终准两名以5千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和干扰证人。此外,两人亦需遵守禁足令和宵禁令。两人的宵禁时间同为晚上8时至翌日早上6时,但陈因工作关系,裁判官准他于星期一至五,在晚上11时至翌日早上7时宵禁。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4月1日,在九龙城法院再讯。
投诉曾被袋套头殴打
此外,陈晓阳的代表大律师投诉,警员拘捕时使用过分武力,又在警署内用袋套住陈的头再遭殴打。此外,陈亦遭威吓“唔好投诉,唔好揾律师,除非你之后都唔出黎,唔系一定揾到你。”
裁判官称非监警会成员,质疑是否应知悉相关投诉。惟辩方指日后审讯或会涉及相关投诉,认为裁判官应记录在案。
案件编号:FLCC363、36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