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指以假口供调查报称警署内遭强奸少女 代表律师:公开抹黑

撰文: 陈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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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8岁少女(代号为X小姐)早前报警,称去年9月底于荃湾警署内遭数名蒙面警员轮奸,个案随即交由新界南总区重案组调查。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周四(16日)出席中西区区议会时,首披露警方正处理一宗警署内被强奸的指控,现循误导警务人员或提供假口供的方向调查。
涉案事主委托韦智达律师行今日(18日)于Facebook专页发声明称,对邓炳强形容报案属“假消息”感难过。声明续指,X小姐多次向警方查询调查进展一直未有回音,现时却公开评论及抹黑显示“警方调查的不公正”,亦漠视投诉人的私隐及尊严,对此予以最强烈的谴责。
警方回应指,案件正由新界南重案组跟进,到目前为止,警方发现少女口供与调查不吻合。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在1月16日出席中西区区议会会议,被问到警署内强奸被捕人士一事,他表示案件“现循误导警务人员或提供假口供的方向调查”。(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韦智达律师行就荃湾警署强奸案的刑事调查发表声明,称X小姐自去年10月透过合适途径报案,且就事件向警方提供详细说明,当中包括回答详细及具入侵性问题。其后,亦就警方要求下进法医检验,并容许警方就其终止怀孕手术后从胚胎取出DNA样本,以辨别至少一名施暴者。

声明强调,X小姐于去年11月11日前从未就事件作出任何公开回应,直至警方向法庭申请搜查令,以取得其私人医疗纪录及私家诊所闭路电视片段、并就相关调查详情及证据作出有可能影响未来起诉的负面评论,方作出回应。及后,涉案的裁判官了解相关细节后,马上暂缓搜查令,并于去年11月26日正式撤销。

声明表示,X小姐于整个调查过程期间,多次向警方查询调查进展,包括有否向政府化验所取得施暴者的DNA报告、有否就案件证据向律政司索取意见,以及案件调查是否完成,均遭漠视及拒绝。同时,警方亦从未向X小姐要求她澄清任何证供或告知她涉任何问题。

但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日前出席中西区区议会期间,就案件回应有关指控是“假消息”、指控与警方录影带内容有巨大出入,称“完全系唔啱嘅、完全系假嘅”,更透露案件“现正循误导警员或给予假口供方向调查”,声明称X小姐对此感到“极度难过”。

一名少女报称在荃湾警署遭强奸,邓炳强指循假口供方向调查,少女代表律师指邓炳强公开抹黑,贬损起诉机会。(资料图片)

声明指出,警务处处长就案件作公开评论,是“试图公开抹黑”事主以及“公开贬损她的投诉并影响起诉成功机会”。X小姐认为,警方就案件的调查行应属保密,但上述举动显示“警方调查的不公正”,亦显示警方漠视了事主作为投诉人及性暴力受害者的私隐及尊严,对此予以“最强烈的谴责”。

声明最后提及,去年11月5日裁判官颁下的匿名令仍然生效,故禁止任何人识别X小姐的身份,否则任何人违反匿名令,将面对被视为藐视法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