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制炸弹】旺角利民大厦发现爆炸品案 补习老师被控不获保释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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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日接获线报,怀疑旺角一个㓥房单位藏有爆炸品,并在大厦外截停3名可疑男子,警方及后在单位内检获喉管炸弹、大量火柴头及化学品。其中一名持有单位锁钥的补习老师被控两项管有爆炸品罪,今(16日)被押解至粉岭裁判法院应讯,他暂时毋须答辩,案件将于4月6日再讯以便警方作进一步调查,被告不获保释。辩方投诉警方进入单位搜查约半小时后,才出示搜查令,期间被告只能一直站在单位外。
被告黄棨骞(21岁),报称补习老师,被控于本年1月14日在旺角利民大厦1楼B室A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喉管炸弹及火柴头。
控方押请押后案件以便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包括检验涉案爆炸品、相关电脑、电话及进行DNA鉴证,案件终获准押后至4月6日再讯,期间被告需要继续还押。
另外,辩方亦投诉警方进入单位内搜查约半小时才出示搜查令,期间被告一直只能站在单位外,警方向被告出示搜查令后才让被告一并进入单位。据了解,被告父亲为纪律部队人员。
案件编号:FLCC23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