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核准警务处逾3.19亿逾时工作津贴 警队本财年开支逾200亿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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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早前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表示,在去年6月至11月,警务处平均每人获发8.6万元“超时工作津贴”,相关开支总共约为9.5亿元。惟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15日)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杨岳桥相关款项时,指财政司司长按照《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转授的权力,修改对涉及警务处核准开支预算,当中包括约3.19亿元应付逾时工作津贴的实际开支。而至今警队实际开支为200亿3千6百万元。
杨岳桥指出,在2019-20财政年度之初,警队的原来预算为196亿6千2百万元,较往年为高。而李家超书面回复时提及,警队至今实际开支为200亿3千6百万元。由于今个财政年度尚有约一个季度才完结,杨岳桥质疑警队实际开支仍有机会在未来2个月内大幅增加。
另外,李家超透露在今个财政年度,财政司司长通过《公共财政条例》的转授权力,批出3亿1千9百万元应付警队逾时工作津贴的开支。值得注意是,政府在上月13日的财委会曾披露在过去半年,警队有约1.1万警员每月领取加班津贴,而相关开支总共约9.5亿元。杨岳桥指,当中相差6亿多元,目前仍未明。
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财委会可转授其权力予财政司司长,批出1000万元以下的拨款。杨岳桥批评,特区政府有“拆件上”的习惯,将大额拨款分拆成不超过1000万元的款项,以转授权力批出,质疑目的为绕过财委会监察,促请特区政府增加透明度,交代加班津贴的资金来源及拨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