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培正中学校监陈之望学历不明 商人顾明均要求取消陈的多项职务
早前国力书院事件揭发出多位公众人士涉嫌学历造假后,著名商人顾明均早前公开质疑培正中学校监陈之望的博士学位来历不明,今正式入禀高院,指陈之望获颁授博士学位的一间爱尔兰大学,并未获政府认可颁受学位,质疑陈的学历及其诚信,因而控告两间上巿公司、教育局局长吴克俭、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和香港浸信联会会长莫江庭牧师,要求法庭下令各答辩人撤销陈之望在上述公司职位、培正学校校监及太平绅士职位等。
原告顾明均今亲自到高院,分五张入禀状控告五名被告,分别为上巿公司太平洋网络有限公司和新天地产集团,案中争议人物陈之望担任该两间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教育局局长吴克俭、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和香港浸信联会会长莫江庭牧师。
五份入禀状内容大致一檥,指陈之望于2011年10月30日向香港基督教协进会和选举委员会提交其个人资料,声称自己拥有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其中博士学位于2007年由European University of Ireland颁发。
原告指陈获颁博士学位的大学被指未获认可颁授学位证书
但在2000年2月一篇有关调查该校的报道,指该校从向获爱尔兰政府申请评核为大学,2005年11月及2011年9月都有报道该校怀疑是“假大学”。2016年8月爱尔兰教育局电邮回复证实该校未获政府认可,未能颁授学位证书。原诉人推断陈之望在学历提供虚假声明,因其诚信,未能担任两间上巿公司独立执董的职位。
另外原诉人就陈之望学历分别向教育局、政务司长办公室、香港浸信联会反映,但教育局回应法例无指明担任校监需拥一定学历,而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只表明收到信件,未有进一步回复,但以相同质疑理由,要求法庭下令教育局和香港浸信联会撤销委任陈之望担任香港培正中、小学校监一职、香港浸信联会管理层职位,以及要求法庭下令政务司长撤销陈之望太平绅士的委任。
案件编号:HCA 2333—23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