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港独主张被拒参选立法会 陈浩天率先向法院申请选举呈请
立法会选举刚完结,但选前选举管理委员会突订立参选人必须声明拥护《基本法》的确认书,多名参选人及后被指提港独立场而被拒参选。选举结果今刊宪,香港民族党陈浩天亦于今早提出选举呈请,要求推翻选管会禠夺参选权的决定。一旦呈请成功,或触发重选。
陈浩天今早到法庭呈交入禀文件时,谴责政府不惜撕破法治假象,都要打压港独,认为公众已不应只讨论前途自决,而必须将港独引入主流政治。他感到呈请为一定要做的事,因为是次选举主任剥夺了新西选民的选举权,呈请是为了保障日后香港选举权和人权。他坦言,是次呈请一旦成功,就会触发新界西重选。
陈浩天又透露,是次呈请理据是控诉选举主任违例,例如选举主任以他在社交媒体言论作判断,但他认为此举有违主任权利。被问及对呈请是否有信心,他就坦言未知前路,但假若相信香港为法治社会,呈请就一定成功。
他指,呈请或需时几年,但会在呈请结果前,坚持扩大各界势力,推动香港独立主张,并说:“无论我们的政见如何,政府都不应阻止我们参选。”
陈指选举主任呈上8页剪报指他推动港独
陈浩天于入禀状透露,本年7月18日递过参选表格后。相隔一周,他收到选举主任的回复,先指他未有签署确认书,再呈上多达8页剪报,指他于社交媒体等公众领域主张推动香港独立。选举主任声称要咨询律政司意见,但并没支会陈浩天有关法律意见所涉及的范畴。选举主任再问陈浩天:“你是否承认,即使你在参选表格表明拥护《基本法》以及效力香港特别行政区,但依然会推动香港独立。”
陈浩天其后回复,基于《基本法》确认每人政治立场自由,质疑对方无权作出有关询问及判断。终在7月30日,陈浩天收到选管会回复,指收到律政司意见后,裁定陈浩天言论违反《基本法》,因此拒绝其参选。
6参选人被拒参选今届立法会
应届获裁定参选无效的,另有参选新界东的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陈国强,新界西参选人,“城邦派”的中出羊子;出战九龙西“香港民进党”的杨继昌,以及港岛区的“归英派”参选人赖绮雯被拒参选。梁天琦早前亦表明,将待选举结果刊宪后,提出选举呈请。
案件编号:HCAL162/2016